2009/10/20

機車報廢獎勵金

哈..不知道報廢獎勵金什麼時候會下來勒


行政院環保署為避免後續衍生出幽靈車、拼裝車及杜絕借屍還魂或改造贓車等問題,鼓勵民眾配合車體拖吊處理,提供廢車(汽車車齡10年(含)以上、機車車齡7年(含)以上)回收獎勵金!在車體拖吊的同時,回收商會向您索取一份車籍資料影本,並提供您乙份申請獎勵金用「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請您填妥管制聯單資料、簽名並檢附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後,掛號信寄回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信箱),約三十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機車為300元,汽車為1000元。


臺中縣環保局自即日起至 98/11/30 止,提供二行程機車報廢獎勵金,依出廠年月分為二類資格,第一類民國九十年一月前出廠二行程機車為新台幣一千五元,第二類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前出廠二行程機車為新台幣三千元整,為目前全台補助金額最高之報廢獎勵金。

注意事項:廢汽機車回收商協助民眾申請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時,不能向民眾收取任何代辦手續費。若回收商回收廢車時,代辦申請手續,惟在雙方無任何契約行為狀況下,強行向民眾索取代辦手續費時,民眾可透過0800-085717來電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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